偿还黑龙江省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
2021-02-05 15:11:40 浏览次数:
一、申请条件:
1、仅限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,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的异地公积金贷款;
2、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。
(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上年度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金额,职工按异地购房提取和本类提取之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。)
二、提供如下材料:
1、异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;
2、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提取日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流水(当月有效)。
三、以上支取还须提供如下材料:
1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;
2、共同借款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,提供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;
3、提取人名下工行或建行一类银行卡、存折原件。
(以上申请材料需复印件一份)
四、办公地址及电话:
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234号(电话:8315010)
七台河市勃利县长安街32号(电话:8588303)
五、业务办理时间:
上午: 8:30-11:30 下午:13:30-16:00